咖啡因含量標示規範
2014/08/28
回新聞列表
食藥署表示,含咖啡因飲料應在產品外包裝標示含量,另現煮咖啡業者則需以紅黃綠標示區分咖啡因含量;民眾選購前,可清楚查看標示。
為提醒消費者適量攝取並提供更清楚選購資訊,含咖啡因成分的包裝飲料,食藥署規範應於個別產品外包裝標示咖啡因含量,提供消費者選購參考。
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低於20毫克者,以「20mg/100mL以下標示」;如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等於或低於二毫克者,得以「低咖啡因」替代前述「20mg/100mL以下標示」用語。
食藥署表示,由於現煮咖啡的咖啡因含量受咖啡豆品種、來源不同、沖泡技術或機型差異等因素影響,咖啡因含量變動較大,現煮咖啡業者以紅、黃、綠標示區分咖啡因含量。紅色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200毫克以上,黃色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100-200毫克,綠色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100毫克以下。
根據歐盟評估,咖啡因每日攝取量建議在300毫克以下,對健康不致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