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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標示新規範

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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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七月一日開始,衛福部食藥署要求「奶油」及「乳脂」都必須來自乳品所製成,乳脂肪含量必須達百分之八十以上才能叫奶油,乳脂肪低於百分之八十且達百分之十以上稱為乳脂。

新規範也針對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等相關產品有所定義,油脂含量達百分之八十以上者叫人造奶油,油脂含量低於百分之八十且達百分之十以上稱為脂肪抹醬。

同時食藥署表示今年七月一日起人造奶油、脂肪抹醬不得使用表彰其為「植物性奶油」的文字,作為產品外包裝的標示。

台灣TFDA食品成分/標示合法性評估/label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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