樞紐可以提供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美國FDA/中國大陸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尼BPOM等主管單位對於食品、化妝品與醫療器材進口合規的專案委託,歡迎進口業者委託服務,讓您的時間,更有效地找到好產品與在台灣進行有效的銷售,把進口合規的工作交給樞紐,專業的樞紐服務,將讓您輕鬆又安心!!
請根據您的需要,點選上方食品、化妝品或是醫療器材的分頁。
想看看樞紐的服務團隊成員嗎? 請前往 https://www.e-sinew.com/introduction.php#partners
根據2011年頒佈的《FSMA, 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美國境內的進口商必須要必須要建立外國供應商(例如,想出貨到美國的台灣廠商) 驗證計畫,也就是FSVP, Foreign Supplier Verification Programs ”以確保其外國供應商符合《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第418 節的危害分析與基於風險的預防控制措施(HARPC, Hazard Analysis and Risk-based Preventive Controls)或第419節的農產品安全規定(Standing for Produce Safety)(如若合適)中規定的足以提供等同的公共健康保護的條件下進行生產。(section 418 or section 419 of the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樞紐科技顧問擁有具備預防性控制(HARPC, Hazard Analysis and Risk-based Preventive Controls)的合格人員(Qualified Individuals)之食品安全專家,有足夠的資格與能力為企業建立外國供應商驗證計畫(FSVP, Foreign Supplier Verification Programs.),或者審核貴司現有的外國供應商驗證計畫(FSVP, Foreign Supplier Verification Programs )是否符合FDA的要求。
除了上述的重大新增管理要求之外,您不能忘記美國FDA對於境外廠商的管理還包含
1.FFR註冊為針對設施註冊,為強制性,凡欲進口食品至美國者皆必須進行(所有食品)。
2. 必須有法定代理人在美國境內實體存在。歡迎委託由樞紐在美合作夥伴擔任法定代理人。
3.註冊完成後,每次出貨必須進行預先通報申辦PN號碼。
4.特定食品尚須辦理FCE/SID註冊。
樞紐也提供合格的食品安全專家,擔任您的製程授權者
5.若您提供產品成分是在1994年之前,未曾在美國境內上是銷售者,敬請準備列名於 NDI-New Dietary ingredient
6.若您開發出新的添加物概念的成分,希望登錄為GRAS, GRAS-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如果經委託確認為OTC藥品,需完成OTC藥品登錄。
產品需進行 OTC登記者, 進行步驟則為
第一步 產品訴求功能與成分評估 第二步 準備OTC登記 第三步 完成必要性登錄方可進口醫療器材註冊為強制性質,共分為三個等級,class I, class II, class III
必須有進口商與法定代理人在美國境內實體存在。
可行性評估 繳交美國政府規費 委任註冊代表人
請提供英文資料:提供完整英文標示外包裝電子檔、產品英文說明資料。
----- 服務實績 ----- | ||
---|---|---|
客戶 | ‧FINESUN ...............................................還有50 餘家廠商 |
|
產品 | ‧急救器材 ‧敷料 ‧口腔保健器材 ‧呼吸器暨周邊器材 ‧血壓計暨周邊器材 ‧矯型器類 ‧按摩器 ‧電動車 |
‧溫度計 ‧額溫貼 ‧輸液管 ‧低週波 ‧血糖計及其周邊 ‧塑膠手套 ‧面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