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準市場商機,進行大陸保健食品認證
妳要永遠翻牆進入還是要打造屬於自己進入市場的鑰匙?
作者:樞紐科技顧問 姚念周 首席顧問
兩岸交流合作日漸頻繁,大陸市場人人垂涎,保健食品產業亦不例外,大陸保健食品市場2010年達3000億元人民幣,而2011年上看5,000億人民幣(約2兆台幣),年增長率20%以上。市場潛力不可謂不令人心動,但是在投入大陸市場前,必須先確認符合大陸相關法規,尤其是大陸所謂「保健食品」是法規名詞,一如台灣的「健康食品」一樣。對保健食品而言,台灣廠商可能面臨的部份可分為國產品(亦即在地投資生產者)與進口品兩大類,國產品有其會碰到的相關法規,進口品有其會碰到的相關法規,選擇以進口品或國產品進入大陸市場,則牽涉到前一步驟的佈局策略問題,各有優劣勢。以進口品為例,除了衛生單位的法規之外,還有海關的法規,例如所謂一般食品以藥用劑型(膠囊錠劑)呈現時(這是台灣廠商最常詢問的議題),口岸海關極可能以其不在准許進口的目錄中為由擋關,因為的確該品項不在准許進口目錄中,這與衛生部門判定該產品是否為一般食品無關,是並行的兩項規範。
而大陸的「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中,也規範了可以當成大陸法定保健食品原料的範圍,除藥食同源者共88種外,另有所謂正面表列之可用原料,例如我們熟悉的酵素(如水解酵素等),以目前大陸法規是不得作為保建食品原料的,未來是否會調整尚不知,但這是目前會碰到問題。關於功效宣稱的部份與台灣法規近似,一般食品不得宣稱功效,而法定保建食品則需進行功效實驗後進行審批,獲准者可依法宣稱功效,至於營養補充劑部份,依照管理辦法而言,是在保建食品中的「營養補充劑申報與審評規定」為配套文件下進行管理,所以是歸在「保建食品註冊管理辦法」項下執行,只是所需進行的實驗不像保建食品那麼繁瑣,但也不得宣稱功效,只能宣稱補充營養素。由於法規有一定的複雜程度,加上與大陸政府CFDA的溝通仍有「文化」落差,也因此才會出現大陸保建食品相關法規的服務需求,委託代辦大陸「保健食品認證」申請的服務已成產業的新需求。
2018年3月21日,新組建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SAMR)正式成立,整併原CFDA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