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G 客戶服務專區 service@e-sinew.com
作者照片
黃怡菁
執行顧問
2019/02/10

食品出口美國第一步為什麼不是先辦FFR(你以為的FDA認證)?先做市場進入前判斷的5個問題

直接答案|FFR是食品設施註冊,不是產品市場准入判定。企業在辦FFR以前,至少應先回答五個問題:產品到底是什麼、成分是否合法、標示與claims是否跨界、製造/包裝/製程觸發哪些特別要求,以及誰會在美國承擔進口責任。答案不同,後面的FFR、FCE/SID、FSVP與通關安排就會不同。

問題一|你賣的「產品」在美國法規裡是什麼

商品名稱不等於法規分類。粉包可能是一般食品(conventional food),也可能因預期用途與標示落到膳食補充品(dietary supplement);寵物零食還是屬於動物食品,雖然在美國也歸FDA管,但不代表人可以,動物(寵物)就可以;另外,帶有治療疾病、保健身體意圖的產品還可能觸及動物用藥管理規範。

第一步是用配方、使用方式、標示與宣稱定義產品,而不是用台灣品名直接翻成英文。

問題二|每一個原料都有適用使用基礎嗎

「台灣可以用」不能直接推論「美國可以用」。一般食品與動物食品也各有自己的成分標示標準。真正的判斷不是只查成分名稱,而是看物質身分、規格、製程、用途、用量與產品類別。

問題三|標示與宣稱(claims)會不會改變監管風險

FDA在進口時會看標示(labeling)是否真實並且不會誤導,且不同產品類別有不同標示原則。功能性、疾病、營養或完整均衡等宣稱不只是行銷問題,也可能改變企業需要準備的證據與法規路徑。

問題四|誰(公司或工廠)做了什麼,製程是否觸發特殊申報

FFR(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應回到實際誰製造、加工、包裝或持有等活動判斷。若產品屬適用酸化/低酸性(Acidified Food/LACF)製程,還可能涉及FCE與SID(process filing);冷藏、冷凍、乾燥、無菌或殺菌等不同製程也會改變風險分析。

問題五|誰在美國承擔進口責任

有U.S. Agent不代表已有FSVP Importer;有Customs Broker不代表已有IOR或FSVP責任人。若企業沒有美國子公司,應在出貨前把buyer/consignee、IOR、FSVP Importer與物流安排釐清。

五個問題回答完,才知道真正要辦什麼

正確的市場准入流程,通常是先形成合規路徑分析,再決定FFR、FCE/SID、FSVP、Importer role或其他執行項目。這個順序能避免「每一項都做了,但做錯對象」或「做了一堆其實不適用的工作」。

樞紐的判斷重點

先回答五個市場准入問題,再決定FFR、FCE/SID、FSVP與Importer角色。

下一步|如果產品還在開發、客戶正在問FDA要求,或內部已列出一串待辦但不知道順序,先做進入市場評估。 美國一般食品市場准入評估

延伸判斷

官方資料與延伸查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