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與實務解讀
對所有出口大陸(尤其過去走小三通)的企業而言,因應兩岸政府冷戰形勢與大陸針對食品安全管控不斷翻新的進口食品/跨境電商食品等規範,是時候透過自身力量去理解大陸相關法規的時候了。
雖然新政府不斷鼓吹新南向,但是大陸市場絕對不容你忽略。在一篇2016/11/28的專文(FoodNavigator-asia.com)中提到國際食品公司對大陸市場的看法,由於中產階級崛起,重視健康議題,加上政府頒布有關健康中國的政策主軸,市場上對高級產品/原料的需求爆發,是大陸市場最夯的主題之一,且大陸廠商已從原本只抄襲的模式進化到在地化創新的模式,該文認為這對國際公司而言是好事。同樣的,對台灣企業來說,大陸市場不再只是賣便宜貨的市場,也是台灣企業走出去的重要選項。對中小企業而言,大陸更是相對容易切入的市場。不過說相對容易,也必須正確認識大陸市場,絕對不是台灣市場放大而已。
國際公司賀喜(Hershey)的CEO認為其巧克力產品在大陸市場的衰退,並非來自於一般認為大陸經濟成長下滑為因素,而是歸咎於公司並未去理解大陸消費者認知/觀念/行為的改變,大陸產業趨勢與消費趨勢一直在更新,進入大陸市場勢必要跟上趨勢,不要不做市場調查的功課就下去。
至於有關食品相關法規的部分,我們根據我們法規服務經驗分享一些實務上的法規管理規範與執行案例。
首先,依據《中國食品安全發展報告(2016)》(以下簡稱報告)指稱臺灣是大陸進口不合格食品的第一大來源地。其中,2014年大陸進口不合格食品批次最多的來源地是臺灣(773批次,占22.06%);2015年大陸進口不合格食品批次最多的來源地也是臺灣(730批次、占26.02%)。2014年和2015年大陸從臺灣進口的不合格食品批次,約占這兩年大陸進口所有不合格食品批次的1/4。可能有激進的同業,這是大陸故意刁難台灣廠商,但仔細分析其不合格原因,有大比例是可以認真準備而避免的,太多因為認為同文同種及過去小三通寬容下而忽略的現象。
此外,大陸質檢總局根據近期(2015~2017)通關檢驗檢疫情況,已有414家次境外企業出現不良記錄,達到《進口食品不良記錄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列入《進口食品化妝品安全風險預警通告》的條件(多次違反規定)。其中境外出口商類別中,共211家次中台灣共有55家次上榜,境外生產企業類別中,共203家次中台灣共有66家次上榜,相對比例也是偏高。
綜合分析可以歸納如下:
1.標簽不合格或不符合規定:台灣食品標籤標示經常不符合大陸的規定,比如食品不可以強調有保健功能或未按規定使用簡體字等。此外針對固體飲料/豆製品/果凍/蒜頭酥/湯料等新型態食品概念或概念不明確的產品特別會有標籤合格保證書與包裝合格保證書等規範的要求。
2.兩岸食品添加劑標準不同:兩岸在食品添加劑上的標準真的差很多,有些在臺灣可以添加的東西,在大陸是禁止的以至會影響進口。另外就是使用添加劑的名稱要使用大陸使用的名稱。
3.使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與食品添加劑:例如糕點使用硼砂、糖果使用禁用甜味劑、醬料使用禁用防腐劑、糕點使用禁用色素等。另外一個重點是,添加保健成分,例如在果蔬汁中添加牛樟芝、蘋果多酚、賽洛美、膠原蛋白;在花生中添加竹炭,在糖果中添加何首烏等。這些保健成分是因為台商替食品創意加值,但大陸不允許添加於一般食品中。
4.未隨附檢驗報告:不同產品品項,大陸法規規範進口食品應隨附該有的檢驗項目的檢驗報告。
5.未隨附檢疫證明:如與肉品相關或含肉之產品,必須要有檢疫合格的證明。
6.未隨附合格保證書:水產品一般還會要求符合其國家標準要求的感官品質項目合格保證書。而且有關合格證書這類要求將擴及各類食品,大陸質檢總局已於2017/6/5通知WTO,大陸將於2017/10/1起,所有輸入大陸的產品必須隨附出口國政府之主管機關或權責機關出具的證書(a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f the exporting country),證書訊息需登載製造商訊息、產品訊息、貿易訊息與監督訊息。
7.未申請新食品原料批文:如含竹炭、海洋深層水等成分或專利新成分的產品,則會有新食品原料批文等規範的要求。
8.微生物指標超標;不同產品品項有規範微生物相關指標,包括菌落總數、大腸菌群和黴菌指標等,隨附檢驗報告以證明指標未超標。
所以綜合前述,其實只有第8點是真正牽涉到產品本身品質,我們不再此討論,其他7點都是可以透過事先預審或請專業代辦單位避免列入不合格的。
大陸《食品安全法》修訂過程中將關於“食品進出口”的內容由原來的8個條款增加為11個條款1803個字,明確了進出口食品各個環節監管的主體責任,加強了與檢驗檢疫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銜接,同時突出了企業的品質主體責任,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在跨境電商方面,有很多廠商認知大陸商務部已提出針對電商暫不進行產品註冊要求的公告(現階段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個人物品監管),確實有關產品註冊的部分目前CFDA不進行管理,然而仍然針對產品成分(如黑糖玫瑰四物案)、廣告宣稱、包裝標示等進行管理。質檢總局副局長李元平就指出2016年對跨境電商食品/化妝品總共風險監測,發現不合格率是4.6%,比正常貿易管道高5倍多。商務部財務司副司長袁曉明就指出目前這是是對監管方式的安排,但非定性未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就屬於個人物品,且由於目前已要求電商企業承擔商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也在各個試點城市都建立了產品品質安全風險防控制度,包括企業和商品備案、商品入區檢疫、風險監測、商品資訊溯源系統等。因此將暫時不要求產品註冊的部分。
雖有境外直郵業者宣稱2-4周到貨,若遇海關抽驗4-6周,若2個月收不到貨,業者就全額退款。但實務上,必須評估自身產品競爭力,如以大豆異黃酮膠囊為例,境內合法註冊產品有60種以上,境外直郵產品主要來自歐美紐澳等先進國家,試問台灣業者,進口其他國家生產的大豆異黃酮產品利用境外直郵進入大陸的利基何在?還不如正式取得批文,進入市場後的競爭力反而較大。
阿里巴巴B2B台灣暨香港總經理傅紀清則認為做跨境貿易對台灣企業最困擾的是[不知道大陸最新的規範是什麼,以及該怎樣處理?],因此我們在此提出如下建議。
要進口食品進大陸市場需要做哪些準備?
1.進口商是進口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除了需要獲得食品經營許可之外,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還要求進口商以及境外出口商、代理商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也就是找到有食品經營許可的進口商。
2.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應當經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註冊。你本身要進行企業註冊。
3.確認產品成分合法與標示合法。建議可以事先找專家協助預審。
4.若有特殊類別食品需要產品註冊的,包括保健食品、特膳食品、特醫食品、運動營養食品、營養強化食品、嬰幼兒食品、無國標食品等類別,應先進行相關註冊與遵循相對應的國家標準。建議可以找專家協助申辦。
5.成分若牽涉新食品原料(未在大陸有食用歷史者)、新食品添加物、新包材成分等情境,亦應進行相關註冊。建議可以找專家協助申辦。
6.確認產品上架的可行性,包括廣告宣稱等規範,目前就碰上廠商來電稱其產品都已入關,但無法上架電商平台,因為其廣告宣稱讓電商平台怕觸法。這其實可以事先找專家協助預審。
7.如果已經註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提供虛假材料,或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進口食品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撤銷註冊並公告(黑名單)。可以找專家協助從名單移除。
食品法規服務-中國大陸CFDA
2018年3月21日,新組建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SAMR)正式成立,整併原CFDA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