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證人錯置的商業與法規風險|外銷企業最常忽略的關鍵問題(進階解析)
本文為「第三方持證人」制度的進階法規與實務分析, 將說明為何在現代貿易法規下,讓客戶擔任持證人, 反而容易造成商業與法規風險。
如果您想更一目了然,理解最新概念,歡迎前往閱讀:為什麼愈來愈多國際品牌選擇「第三方持證人」作為海外上市的標準架構?
【問題不是法規變嚴,而是角色放錯】
對台灣製造企業來說,外銷已是持續發展的重要選項,然而由於對食品(含保健類食品)、化妝品(含保養品與個人照護品)及醫療器材(含健康器材)而言,外銷目的國都有自己的主管機關的法規規範,以保護當地國的消費者安全與權益,因此對這些廠商而言,除了一般的市場、物流、倉儲、金流、關務等議題外,法規合規成了這類廠商的重要議題。
在這類法規規範中,對於致力於國際貿易的廠商而言,必須要有一個觀念,雖然各國都在喊所謂的法規規範協同(harmonization),但因國情、文化、歷史與主權等種種因素,每類產品的管理規範在各國還是不完全一致(甚至分類都不完全相同),增加各外銷企業的困擾(建議尋求專業協助,不需要凡事自己來)。
【什麼是持證人?為什麼各國都要求只能有一位】
在所有食品、化妝品與醫療器材的各國規範中,多半要求要有當地的法律代表人/持證人,並於當地主管機關登錄,而且多半要求全境只能有一人代表,以擔任該品在市場上有問題時負擔法律責任與聯繫人,例如美國的 Legal Agent(非商業代理商)、歐盟的 Representative Person、印尼的 License Holder、大陸的在華責任人等等,我們在此統稱為持證人的概念。
【真正的結構性錯誤:讓 commercial agent 兼任 legal agent】
過去的貿易活動中,企業通常會以當地客戶(經銷商或代理商)擔任上述的持證人或代表人(在當地有自己的分公司者除外),讓 commercial agent 與 legal agent 合一,甚至在所謂的三角貿易中,貿易公司自認掌握當地的經銷商管道,然而,現代趨勢顯示,越來越多企業採用第三方持證人的概念實施貿易活動。
【為什麼最後一定出事?從實務案例看清真相】
首先,從商業利益來看,我們在實務中碰到一些客戶原本採用當地經銷商為其持證人,後來碰上其他新的經銷商有訂單時,原經銷商不願協助辦理向主管機關登錄的情況,導致新經銷商的貨品被扣
如某公司原有美國經銷商在洛杉磯,該公司由該客戶向美國 FDA 官方登錄其為 Legal Agent,後續又談妥新的經銷商在紐約。當紐約客戶下訂單、貨物到港前必須向 FDA 報備登錄時,洛杉磯經銷商拒絕協助辦理相關程序,認為紐約經銷商將成為其競爭者,最終導致貨品在紐約港被扣關。
【真正造成損失的,不是糾紛,而是法規卡關】
因此,除非你已認定你在該市場的客戶是總代理,否則,這個選項很清楚為什麼要選第三方持證人。目前在各國最合適的第三方,多半是不經銷任何產品的專業服務商。
即使你已與客戶簽署總代理合約,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登錄的程序,也最好由品牌方自行主辦,因為未來一旦市場條件改變,你才擁有調整與更換持證人的權利,避免被結構性綁架。
【營業秘密不是被要求交,而是被制度逼交】
再者,從營業秘密保護機制來看,由於現在各國相關法規規範都朝向「非登不可」的概念管理,因此有關產品的配方、製程、細部規格、實驗數據等等資料都必須向主管機關登錄。
若由當地客戶擔任持證人,這些資料的交付是合法且必要的。也因此,許多企業常詢問:「國外客戶要求這些資料是否合法?」答案是,在由客戶擔任持證人的架構下,這是法規所要求的必備條件
【三角貿易為什麼在現代法規下愈來愈難】
對於台商熟悉的三角貿易模式而言,風險更為顯著,因為法規登錄通常也包含代工廠相關資料。在現代貿易法規架構下,若未採取第三方持證人的模式,三角貿易將愈來愈難以持續。
【為什麼第三方持證人,是制度解法而非權宜之計】
最後,從歐盟個資法規範來看,自 2018 年起實施的 GDPR 對企業帶來極高的合規壓力,個資範圍甚至延伸至 B2B 供應鏈中的個人資料。由第三方持證人承擔法規角色,能顯著降低品牌方必須分擔的責任風險。
因此,選擇第三方持證人,往往是企業在跨國合規上最簡單、也最可控的策略。
【結論:第三方持證人,是現代外銷的基礎設施】
綜合以上分析可知,在食品、化妝品與醫療器材的國際貿易中,第三方持證人已逐漸成為主流趨勢。我們已與多國當地第三方服務夥伴簽署合作,提供各國的 Legal Agent、Representative Person、License Holder 與在華責任人服務。
目前合作國家與地區包括美國、歐盟、中國大陸、印度、印尼與越南等,協助企業在不同市場中建立可持續、可控的合規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