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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怡菁
執行顧問

大陸電商法新草案解讀

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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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大常委會正在第四次審議電子商務法草案。四審稿的多處修改內容,趨勢顯示加重平台責任,相信平台將加強要求製造商的責任,台商企業不可不慎。

重點一:經營者應履行環保義務減少包裝污染

對於過度包裝既造成浪費又污染環境的現象,草案增加規定:電商經營者應當履行“環境保護”義務。9月1日起,新修訂的快遞封裝用品系列國家標準將正式實施。新國標從“減量化”“綠色化”“可迴圈”三方面對原有標準進行了補充完善。賣家與平臺要從源頭減少過度包裝,履行環保義務,實現快遞綠色化。

重點二:加強對跨境電商的監督管理

跨境網購食品對於網購平臺也無法提供進口食品應具備的全部檢驗檢疫等資料的現象,草案增加規定:電商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有關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與行政法規。據官方統計,近年來,涉及跨境電商的投訴舉報呈直線上升態勢。投訴舉報涉及的商品類別,總量居前五位的分別為奶粉、食品、尿布、保健品和化妝品。

重點三:侵權責任平臺由“連帶責任”改為“相應的補充責任”

草案規定,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平臺經營者未對平臺內經營者盡到審核義務,或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平臺承擔的責任由草案三審稿規定的“連帶責任”改為“相應的補充責任”,與現行的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相一致。

這顯示一個精神,[跨境電商商品將不能置身於法外之地]。新電商法影響第一批的是膳食補充品、營養品、嬰兒配方、皮膚保養品與化妝品,下一波將是健康類產品。且官方(但非正式)訊息都顯示其中嬰兒配方與化妝品類將不會有任何緩衝期或展延,兩類產品在電商平台銷售者將與正貿一樣,必須獲得註冊,2019年1月起,無論天貓或京東平台上多有名的產品,只要未註冊,都將無法通過海關。至於保健食品,目前尚未定案是要以原藍帽模式註冊還是以嬰兒配方食品模式註冊,但顯然,所謂電子商務平台不須註冊的時代已過去。

此外,跨境電商平臺上的食品亦有其規範與標準需要遵循,至於未註冊的進口嬰兒奶粉與保健食品於大陸參加展覽的展品,主管機關將發給暫時准證(這也與過去不同,過去展覽產品並未進行管理),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公佈2018年 第73號[博覽會進口保健食品和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臨時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證實並非空穴來風。以上訊息,國際單位包括紐澳的NZTE、KJ BAS等都已發布並證實相關報導,提醒旗下廠商。

目前,據說企業自身的網站尚未納入管理,不過,企業人士認為大陸消費者並不容易找到所謂的企業本身的網站,因此在自身網站繼續電子商務的作法,效果如何尚待觀察。

這樣的法規調整勢必大幅影響認為以電商模式即可進入大陸市場的企業的營運模式,可以預見的是2019年1月起也許不會立刻實施(一般是要有緩衝期),但電商平台產品也要註冊的趨勢應該是無可避免的了。另一方面,大陸國務院也公告22個電子商務實驗區,可能會形成在實驗區清關的可以不用註冊的要求的通融管道,以避免扼殺電子商務的發展。

食品法規服務-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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