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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跨境流通或外销贸易食品业该注意的红线

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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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区预计成为全球电商销售额最高的地区,占全球总额超过三分之一,而且超越北美电子商务市场。

这波成长的主要动力来自中小企业,因为中小企业现在透过电子商务已可不受限于其公司规模及地位,它们皆有能力参与并推动全球贸易。

拜电子商务之赐,企业开展国际业务从未像现在般容易。只要架好网站、找到资源或做好产品,接着就能开始上网接订单——这一切看似容易,但接下来呢?中小企业是否已准备好迎接许多不同的挑战?

然而,对单打独斗的中小企业来说,要同时掌握国际市场趋势/当地消费趋势及进口法规,这很可能是一项冒险且耗时的任务。

此处我们先不谈市场趋势的部分,许多已成行的电子商务平台宣称其大数据可以协助中小企业分析市场趋势,但法规层面(无论是各地法令、程序的差异,或者是处理所需的时间有所不同)却是电子商务平台无法完整协助的缺口,常常只是要求中小企业要自己提供[合法]的产品上架,尤其产品到达海关进不去时,都只能自行解决问题或自行吸收损失成本。

举例而言:
*各国都有为了检疫隔离目的而禁止进口的品项,最常见的就是肉类、奶类及水果类,澳洲禁止进口肉类/奶类/新鲜水果/未膨化之爆米花或坚果;大陆不准进口产自美国的牛肉及牛肉製品等。
*产品标示除了要当地语言外,还有文化及各国标籤法规的不同,并非纯粹翻译即可。
*美国禁止进口健达出奇蛋,原因是这种义大利製巧克力点心内含不可食用的小玩具,可能对儿童构成危险。也管制肉类产品及新鲜水果等进口。

根据我们协助法规适法性或称合规性(regulation compliance)服务的经验,我们彙整下列必须面对的法规问题。
1.所谓跨境电商概念,应注意其海关管制品项。
2.所谓大陆自贸区的概念,应注意产品展示销售只能在自贸区范围内。
3.产品本身首要注意是否含有该国对一般食品成份的定义规范,往往有些成份在A国可当成一般食品成份,但在B国不属于一般食品可用成份,这也是中小企业最常忽略的步骤。
4.产品归属的判定,如果有非一般食品的成份,或其宣称不属于一般食品可宣称者,或在该国无食用历史时,若属于非一般食品类别,可能需要特定的注册申请或许可申办等步骤。
5.大陆地区虽同是华文地区,但一般食品、营养补充剂、保健食品等法规与解释都与台湾不同,切勿以台湾观念视之。尤其是所谓药食同源的品项,如蜂王浆在台可当一般食品成份,但在陆则不可,其法规有规范一般食品可用成份的类别。
6.美国是个特别国家,其因应恐怖攻击事件,针对所谓一般食品都有包括设施注册、常温食品注册等规范,甚至某些产品会要求供应商管理制度证明等规范。
7.穆斯林国家通常都另需要有清真认证的规范。
8.各国对产品标示(标籤)的法规规范不完全相同,尤其是保存期限、营养标示、宣称标示等规范差异,应查明清楚。

法规委託进口商执行,尤其是电子商务平台,对他而言,是个多出来的负担,最好是你自行搞定法规要求,因此他不会找出最适法条,反正违法责任或海关损失成本在出口商,不在进口商。因此委託专业顾问是最佳选择,欢迎浏览各项法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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